环境工程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35

环境工程    085229

一、培养目标

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深厚的技术基础知识;具备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3年,原则上全日制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污水处理与水污染控制工程

2.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3.环境规划与管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2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

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062102

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

54

3

1

专业知识

模块

 5120052201

环境微生物学

48

3

2

必修

8学分

 5120052202

高等分析化学

48

3

1

 5120052203

水污染控制工程

32

2

1

 5120052204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32

2

1

 5120052205

环境系统工程

32

2

1

 5120052206

环境监测与分析

32

2

1

 5120052207

活性污泥法动力学基础

32

2

2

 5120052208

膜分离技术应用

32

2

2

 

 

 

工程知识

模块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053201

污水处理新技术

32

2

1

 

 

 

必修

4学分

 

 

 

 

 

 

 

 

 

 

 

 

必修

4学分

 

 

 

 

 

 

 

 

 5120053202

气溶胶力学

32

2

1

 5120053203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双语)

32

2

1

 5120053204

环境规划

32

2

1

 5120053205

环境催化

32

2

1

 5120053206

环境污染化学(双语)

32

2

1

 5120053207

环境管理学与环境法

32

2

1

 5120053208

污染气象与城市气候

32

2

2

 5120053209

水处理实验原理与分析技术

32

2

1

 5120053210

环境管理学

32

2

1

 5120053211

环境工程数学方法

32

2

1

 5120053212

水的深度处理理论与应用

32

2

2

 5120053213

废水的物理化学处理

32

2

1

 5120053214

废水厌氧生物处理理论与技术

32

2

1

 5120053215

近代仪器分析方法

32

2

2

 5120053216

大气污染化学

32

2

2

 5120053217

环境生态学

32

2

1

 5120053218

污染物的富集与分离

32

2

2

 5120053219

环境电化学方法及应用

32

2

2

 5120053220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32

2

1

 5120053221

室内空气污染检测与净化

32

2

2

 5120053222

环境毒理学基础

32

2

2

 5120053223

大气颗粒物化学与区域复合污染

32

2

2

 5120053224

污水处理仪表、仿真与过程控制

32

2

2

 5120053225

科技论文导读与科研工具使用

32

2

1

 5120053226

专业英语

32

2

1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364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选修

6学分

 

 5120064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5120114002

生产作业管理

16

1

1

 5120114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4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4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4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4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4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4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6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0

校内实践训练0.5

 

2

3-5

必修

6学分

 5120005001

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

 

4

 5120005002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1

 

6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1.论文选题与开题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要求撰写《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表》及书面报告,并要举行公开报告会,经开题论证小组认可后立即开展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案例分析、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要能够反映出作者对相应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要立论正确、反映出解决工程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设计内容符合国家标准。学位论文字数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选题确定,论文要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足够的工作量,一般不少于3 万字。

2.论文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至一半左右时,由导师安排进行中期考核研究报告,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完成。指导小组对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学位论文的撰写、审查和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水平要能反映出硕士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有新的见解。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2-4个月向导师、该课题组成员以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全面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进行预答辩,广泛征求意见。预答辩通过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在达到本学科及其导师对其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答辩。开题报告完成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即可申请答辩:

1.修满32学分;

2.达到工程实践训练学分认定说明的要求;

3.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录用通知),或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受理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七、 其他说明

1.对第六项(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的几点说明:

1)本要求涉及的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均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密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工业大学。

2)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硕士生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对实践训练学分认定的说明:

1)校内实践训练:校内实践训练内容由校内指导教师确定,采用工程训练、科研训练、科技竞赛、技能培训等方式完成,学生在完成校内实践训练后提出申请,由校内指导教师认定计2学分。

2)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训练: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内容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商定,要制定详细的实践内容及计划,学生完成校外实习后,需提交实践工作报告,企业或产学研基地考核盖章后记学分。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年,记4学分;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1年,记6学分。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