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6-10 13:08:42

材料工程    085204

一、培养目标

材料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通过材料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与应用技能的学习和实践,使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熟悉材料工程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知识与技术,掌握材料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成为能够在结构和功能材料的生产、成型加工、改性强化、表面防护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3年,原则上全日制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4学年,全日制委托培养工程硕士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5学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 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

2. 材料先进加工技术

3. 材料性能评价及应用技术

4. 环境材料与材料环境协调性评价技术

5. 生态建材与建筑节能技术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工程硕士课程学习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2学分)

模块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基础知识

模块

51203610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1

 

必修≥

8学分〕

 

51203610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1

5120181002

硕士研究生英语

64

2

1

5120062101

数值分析

54

3

2

专业知识

模块

 

5120092001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

32

2

1

必修≥

8学分

5120092002

材料工程专业外语

32

2

1

5120092003

生命周期分析与环境材料评价

32

2

2

5120092004

材料现代分析方法与应用

32

2

1

5120092005

材料强化理论与技术基础

32

2

1

 

 

工程知识模块

 

 

 

 

 

 

工程知识

模块

 

 

 

 

5120093001

材料表面工程

32

2

2

 

 

必修≥

4学分

 

 

 

 

 

 

必修≥

4学分

 

 

 

 

5120093002

金属功能材料及应用

32

2

2

5120093003

纳米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32

2

2

5120093004

材料物理性能及其测试技术

32

2

2

5120093005

材料制备新技术

32

2

2

5120093006

半导体材料与工艺

32

2

2

5120093007

电子陶瓷材料与工艺

32

2

2

5120093008

材料成型工程基础

32

2

2

5120093009

材料焊接与连接

32

2

2

5120093010

材料加工物理模拟与数值模拟

32

2

2

5120093011

粉末冶金技术

32

2

2

5120093012

无铅连接材料与封装技术

32

2

2

5120093013

材料与结构失效分析

32

2

2

5120093014

金属塑性变形基础

32

2

2

5120093015

材料加工进展

32

2

2

5120093016

先进水泥制备技术

32

2

2

 

 

 

 

 

 

综合素养

模块

 

 

 

 

 

 

 

5120094001

工程概论

16

1

2

 

 

 

 

 

选修

6学分

 

 

 

 

 

 

 

5120094002

技术前沿

16

1

2

5120367001

工程伦理案例分析

16

1

2

5120067001

六西格玛管理

32

2

2

5120117002

生产作业管理

16

1

1

5120117001

统计分析方法

16

1

1

5120117003

财务报表及其分析

16

1

1

5122017001

科技文献检索

16

1

2

5120257002

知识产权与法规

16

1

2

5120187001

第二外国语日语

64

2

2

5120187003

第二外国语法语

64

2

2

5120187004

第二外国语俄语

64

2

2

5120004000

学术交流(听学术报告16次,公开作学术报告1次)

 

1

1-6

实践训练

模块

5120005000

校内实践训练0.5

 

2

3-5

必修≥

6学分

5120005001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

 

4

5120005002

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1

 

6

备注:①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包括理论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训练。理论课程设置以工程实际应用及职业要求为导向,体现理论型与应用型课程的结合,着重突出专业技能类课程和工程知识类课程。工程实践训练采用校内外工程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1年。校内实践训练一般在校内工程实训平台、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单位完成,校外实践训练主要依托学院的校外实践基地完成。

五、学位论文工作的安排

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1. 开题环节

(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以书面和讲述两种方式进行,书面方式为提交《北京工业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讲述方式为公开举行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由专业学位硕士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开题报告会专家组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学科部或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指导教师因故不能参加开题报告会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同意,可指定其他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代其出席。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就课题的选题背景、研究现状、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做出说明,进行可行性论证。开题报告字数一般应不少于5000字。

(3) 文献阅读不得少于20篇,其中国外文献不得少于10篇。

(4) 专业学位硕士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如未通过,应在限定时间内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的报告会的专家组一般应由原专家组的全部或半数以上成员组成。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开题报告者,按有关管理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5)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应更改选题。如有特殊原因对选题有较大改动者,须由专业学位硕士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并应及时重新做开题报告。开题距离申请答辩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2. 中期检查环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论文研究工作进行至一半左右时,由导师或学院安排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一般应在第四至第五学期内进行。

中期检查专家组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学科部或同行专家组成,专家组中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依照开题报告内容,检查专业硕士的论文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 学位论文标准

(1) 论文选题:专业学位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应有实际应用价值。

(2) 论文形式: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技术开发类论文。论文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

1) 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2) 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

3) 选题的依据与意义;

4) 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

5) 论文主体部分: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实验或应用研究、分析讨论等;

6) 结论;

7) 参考文献;

8) 必要的附录;

9) 致谢。

(3) 论文内容要求

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符合《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一般在3万字左右;

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另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数据可靠,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

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合理,实验方法正确,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 论文答辩环节

(1)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

(3)学位论文应由不少于 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4)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专业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会应有记录。答辩决议及相关材料应报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学校规定的在学期间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毕业后一年)满足取得研究成果的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学位。

六、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申请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以北京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或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不少于一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也可是研究成果通过鉴定或获得实际应用。或是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

七、其它说明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校外导师资格由院学位委员会认定。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实践训练教学模块(≥6学分),每位学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此模块:

方式一:校内实践训练0.5年(2学分)+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年(4学分),共计6学分。校内实践训练一般在校内工程实训平台、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单位完成, 训练结束后研究生撰写实验报告或总结报告。校外实践训练结合工程实际岗位依托学院的校外实践基地完成,主要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在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0.5年,计4学分。

方式二:参加企业或产学研基地实践1年,共计6学分。研究生参加校外的企业或产学研基地的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1学年,围绕企业和学校的实际合作课题,突出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报告。

实践训练考核工作由校外指导教师、校内导师和各学科部专业学位培养负责人共同考核认定此模块学分。

本方案自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