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5 11:06: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各位全日制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的选拔工作,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短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留学期限

留学期限为3-6个月,最晚派出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三、资助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项目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guanliguiding。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北工大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作风,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 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全日制优秀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 外语水平要求:

应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和学术报告。

6. 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五、各学院(所)名额

综合考虑学科点数、在校博/硕士研究生规模,各院(所)资助名额分配如下:

六、派出渠道

可通过北京工业大学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对联合培养研究生,重点支持申请人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七、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6年6月3日之前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2、学院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公派研究生的初审工作,选拔出所在单位的推荐人选,并于63日前将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于613日左右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20157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八、派出与管理

1、录取研究生原则上应于申请当年派出;

2、录取研究生派出前须严格遵守《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3、非京籍研究生的出境手续办理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申请和准备各项材料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二教307房间)。

电 话:010-67392380

E-mail: ypy@bjut.edu.cn

Q Q 群:83448118 (注明学院—姓名)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5日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短期出 国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培计划短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